创业板上市发行总裁高级研修班
2009-12-23 09:06:02


【开课时间】20100108-09

【开课地点】北京中财大厦

【培训对象】

  企业投资人、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企业其他核心决策者。企业要求:2009年预期年利润500万以上。有商业模式创新的企业经审批后可放宽财务要求入学。

  高新区、科技园、科技局、上市办、投资公司等相关政府部门负责人

  投资银行、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等金融机构高管

【课程背景】
   
 20091030,中国资本市场携首批28家创业企业终于迎来了中国创业板正式开板的大喜日子。神州泰岳、乐普药业、探路者、鼎汉技术、北陆药业和立思辰等成为北京市登陆创业板的首批“探路者”。
   
这对中国资本市场建设而言,是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与完善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对中国中小企业特别是中关村园区创业创新型企业来说,更是资本撬动成长的时代大机遇。
   
随着创业板市场的开设及OTC市场后续的成长与壮大,以创新、创业为特色的园区企业将日益承担起庞大的中国上市企业资源后备库的重要责任。按照创业板发行条件中确定的发行人应该具备的财务指标,中关村示范园内符合条件的企业有近1000家。这同时也意味着,中关村园区近千家企业不仅能获得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极大可能,而且对园区内处于创业初期的多达2万家企业来说也大大提高了VC/PE对自己的投资意愿。更重要的是,有了资本市场的助力,中关村园区企业必将成为引领中国企业从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的历史性转变,并为创新型国家的建成做出一份独特而重要的中关村经验。
   
为进一步推进企业与资本的对接,推动企业的高成长,证券日报社《创业周刊》、中国诚信培训网、中国MBA教育网与北京中财银丰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将联合主办一次企业创业板IPO专题研修班,并邀请业内专家学者集中授课。

【课程收益】

 ●获得顶尖的上市专家团队关键性指导,塑造企业上市前的盈利模式及财务税收、风险控制等。

 ●全面解密创业板的规则,特别是发行二部的审核规则

 ●实战模拟,全面进行相关辅导,历练上市路演历程

 ●通过大量企业上市案例,让企业少走弯路,避免重大风险

【课程简介】

 ●企业为什么要上市?如何成功上市?

 ●中国创业板市场政策及法律法规解读

 ●北京首批创业板企业IPO案例分析

 ●企业如何过好发审委的“过会”关?

 ●创业板市场的大发展及园区企业上市大机遇。

 

【日程安排】

2010年 108(周六)

上午830900     相关领导做开课演讲

上午9001200    主讲内容:企业为什么要上市?如何成功上市?中国创业板市场政策及法律法规解读

下午130500     主讲内容:北京首批创业板企业IPO案例分析

2010年 109(周日)
   
上午8301200    主讲内容:企业如何过好发审委的“过会”关?
   
下午130500     主讲内容:创业板市场的大发展及园区企业上市大机遇。
   
630830:晚宴 根据听课企业所属行业类型,邀请中关村专业科技园负责人与学员代表进行沟通交流。

【报名方式】
        1.培训费用:1000/人(含培训费、讲义费、午餐费)
        2.报名电话:010-64392018 尤航
        3.报名方式:电话报名-->填写报名表-->发出培训确认表

课程大纲】

一、引子

二、创业板市场的法规体系和主要特点

 ●特点一 :降低准入门槛、宽严适度

 ●特点二 :要求主业突出

 ●特点三:取消对无形资产占比的限制,突出对自主创新的支持

 ●特点四:对连续盈利以及主营业务、实际控制人与管理层变更的年限要求适当缩短,体现创业型企业特点

 ●特点五:对发行人公司治理要求更高

 ●特点六:简化报审环节

 ●特点七:发行审核机构设置注重适应创业板企业数量多、创新型强的特点

 ●特点八:强化保荐人的尽职调查和审慎推荐

 ●特点九:建立与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投资者准入制度

 ●特点十:充分揭示风险,注重投资者教育

三、创业板发行上市的条件和程序

1、发行人应当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

 ●发行人应当具有一定规模和存续时间。

 ●发行人应当主营业务突出。

 ●对发行人公司治理提出从严要求

2、对发行人公司治理提出从严要求

 ●改制与设立

 ●上市辅导

 ●申请文件的申报与审核

 ●发行与上市

3、企业中国上市发行流程

 ●证监会审核流程

四、创业板发行上市主要法律问题

、创业板法律问题审核新动向及对策(重点)

  ●审核重点之一: 实际控制人的认定

  ●审核重点之二:历史沿革(设立及历次转让/增资)

  ●审核重点之三:无形资产(土地、商标、专利)

  ●审核重点之四:税收优惠问题

  ●审核重点之五:公司治理

  ●审核重点之六:商业模式变化的风险

六、律师在企业改制上市中的工作

 

【讲师介绍】

    蕊:美国威斯康星-麦迪逊大学(University of Wisconsin-Madison Law School 法学院法学硕士 、中山大学法学学士、信利律师所合伙人、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全国工商联并购公会深圳办事处副主任、深交所创业培训中心专家、深圳中小企业上市培育工作领导办公室专家服务团专家、世行/上交所/深交所颁发首批公司治理培训师证书。多年从事金融及资本市场的法律服务,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擅长企业境内外上市发行、企业并购重组、私募股权投资、跨境融资、结构性融资、信托及中外投资基金的运作管理等方面的法律实务。担任广西玉柴(CYI)、美国 Micrel、美国PapaJohns、科通集团(COGO)、福建超大农业(Chaoda)、亚龙湾高尔夫球会、智基创投等美国及香港上市公司及境内外知名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

  徐洪才 :著名投行金融专家、北京创投协会理事、首都经贸大学金融学院教授
    
闵志东 :大通资本投资集团董事、总经理
         施光耀 :前湘财证券公司战略创新委员会主席、现中国上市公司市值管理中心主任
    
     :凯雷投资集团董事总经理 廖明
    
    磊: 香港招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副总裁
    
    璞: 团中央青企协MBA委员会主任、北大纵横管理咨询集团CEO


  注:

1.本研修班不负责安排住宿。如需住宿,请开班当天到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财融金大酒店办理手续,费用自理;

2.报名联系方式:尤航 010-64392018  传真:010-64392019 
E-mail:wangjingkejiyuan@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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